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白银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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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

白银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

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入落实任振鹤省长在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升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因素。我市地处黄土高原和腾格里沙漠过渡地带,气候干旱,降水稀少,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85-450毫米,平均蒸发量1700-3039毫米,人均水资源量仅154立方米,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水资源总量不足与分布不均并存、工程缺水与资源缺水并存、无水可用与有水难用并存、有土无水与有水无土并存是我市的基本水情,水资源短缺、用水效率不高、区域性过度开发、水生态脆弱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制定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加快实现全社会用水模式从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从过度开发型向主动节约保护型转变,全面增强白银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保障能力,破解我市地表水超载治理时间紧任务重难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坚持“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原则,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及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题会议精神,把水资源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位置来看待,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着力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努力实现人水和谐共生,促进白银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量水而行。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在更加注重节约用水的同时,服从当地发展战略的需要,加快形成节约资源的

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对标先进、深挖潜力。对标先进水平,建立节水标准体系,将节水贯穿到社会所有用水主体和各用水环节。综合采取法律、政策、行政、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等手段,挖掘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根据本地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着眼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建设节水示范区和节水标杆单位。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政府引领、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引导、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规范和引导全社会用水行为,完善节水制度体系,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白银市黄河流域地表水资源超载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全市五个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评价要求,形成完整的节水制度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总量强度双控体系

1.总量强度双控。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甘肃省地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71号)全面建立和严格落实市、县(区)、重点用水户的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根据《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根据《白银市黄河流域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消减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逐步压减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到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7.2%和2.7%,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5,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到11.61亿立方米(其中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低于0.4亿立方米)。(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切实发挥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节水改造等方面的约束作用。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和用途管控,全面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全过程监管和动态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完善节水评价台账,严格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节水“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3.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节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节水执法检查,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追究。将超载治理目标任务及节水约束性指标纳入县(区)政府政绩考核体系。(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二)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4.严控农业用水总量。落实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及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结合流域各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农业用水规模。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粮食安全,优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推进适水种植。干旱地区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因地制宜推行轮作休耕。科学论证新增引黄灌溉用水量和灌溉面积,严禁无序开荒。地下水超采地区禁止新增开采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已经开采的要加快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通过实施轮作休耕、推广高效节水技术、退减灌溉面积、水源置换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5.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景电、靖会、兴电等大型灌区以及工农渠、刘川、旱坪川电灌等重点中型灌区,通过提升水源工程、完善骨干渠系(管网)建设等措施,巩固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到2025年,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骨干灌溉工程设施完好率达到90%,骨干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2。组织开展2024-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遴选工作,积极争取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加快甘肃中部生态移民供水工程等重点工程灌溉配套建设,开展灌区排水改造和灌区防洪安全防护工程及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灌区和泵站标准化建设,提升灌区现代化管理水平。2025年节水型灌区(中型以上灌区)建成率达到70%。(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6.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农业。根据《白银市黄河地表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目标任务,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型灌区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分区域规模化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用水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深松蓄水、覆膜保墒、集雨补灌等旱作节水技术,打造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加快牧区水利建设,发展节水高效灌溉饲草基地。推广设施养殖、循环水养殖等水产养殖模式,推广尾水循环利用,推广节水型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7.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白银市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稳步推进灌区供水成本核算和价格调整。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白银市黄河地表水超载治理、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紧密结合,以阶梯水价倒逼用水户筑牢节水意识,压减农业生产用水量。2025年,全面完成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农业水利工程,可由项目投资主体与用水户协商定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与运营管理。(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工业节水减排

8.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创建节水型企业。根据已实施的国家行业取用水定额、节水标准和《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制定工业增量用水节水准入制度,有序压减高耗水产业用水规模,严格论证新增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低耗水高产出产业。加快工业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加强节水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建立取用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管控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工业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水标杆园区,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火电、钢铁、化工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5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9.严控高耗水行业用水量。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制定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建立节水标杆激励机制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开展企业节水监督检查,对于国家明确淘汰的落后产能和化解的过剩产能,依法依规责令企业限制或停止取用水,限期整改,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新增用水。加大工业水循环使用力度,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94%左右。(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四)落实城镇节水降损

10.全面推进城市节水达标工作。以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设定城市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人口发展规模、城市空间结构,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优化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人口均衡发展、城市集约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协调。积极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达标创建工作,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健全城市节水法规制度,制定《白银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内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居民小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城市节水改造和落实节水管理措施。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区周边面山绿化、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建设完善再生水供水管线到城市主要道路,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加强雨洪水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雨水资源利用水平。2025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率100%,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11.有效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完善公共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增加监控设备和计量设施的投入和建设,提高管网压力控制能力。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实施管网改造、分区计量、压力调控、智能化建设等工程,持续推进重点城市(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9%以内。(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五)强化服务业节水建设

12.加快推进服务业节水管理。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在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节水型机关建设,限期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的用水器具。到2025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机关;大力推进市直部门节水型机关创建,2025年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落实《黄河流域高校节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用水情况核查,建立高校用水数据库,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全面建成节水型高校;实现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0%以上。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对高耗水服务业实行超定额累计加价制,洗浴、洗车、宾馆等行业全面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限制使用地下水,强制安装节水器具设备。2025年,全市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完成计量改造。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建筑必须同时设计、施工、投产节水设施。全面推行使用节水器具,限期更换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建筑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牵头部门: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六)开展生态景观节水

13.坚持以水定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水土保持。干旱半干旱地区以雨养、节水为导向,以恢复灌草植被为主,推广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模式,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统筹安排公益林灌溉用水。城镇绿化要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水资源禀赋科学选择植物,缺水地区宜选用耐旱型植物。合理配置绿化用水,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雨水、矿井水,推广节水灌溉。(牵头部门:市林草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14.严控景观用水。严禁脱离实际建设人工湖、人造水景观,限制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严控新建亲水公园。缺水地区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禁止使用地下水、限制使用自来水。在不引起地下水污染、地下水超采、生态和地质环境问题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可更新的浅层地下水用于生态用水。(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林草局、各县区政府)

(七)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

15.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推动再生水、矿井水、雨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在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非常规水的利用,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积极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推进再生水、微咸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国土绿化、生态补水等,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新建城区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及河道生态补水需要,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或分布式污水收集再生设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推广再生水“冬储夏用”,依托自然河湖水系科学规划建设中水库;凡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医院建筑除外)应建设再生水设施,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八)加快“双超”治理进程

16.加速推进地表水超载治理。通过新建1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等综合措施,合理压减农业灌溉耗水量。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通过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置换新鲜水资源。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根据《白银市黄河流域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消减计划,加快推进超载区治理进程,2025年全面完成超载治理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

17.加快地下水超采治理。全面分析超采区地下水位下降成因,针对性制定超采治理方案。通过发展以管灌、滴灌、喷管为主的高效节水农业、调整种植结构、轮作休耕、实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在超采区地表水覆盖区域按照井灌区供水水价不低于提灌区供水价格进行供水,倒逼井灌区用水逐步压减。结合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建设进度开展水源置换。到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压减水量272万立方米。(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九)深化科技创新引领

18.促进节水技术研发和转化推广。支持开展以节水为核心的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智能监测、雨水集蓄利用与配套、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推进智慧节水,强化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节水业务中的应用研究。重点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工作,推广一批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应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等符合白银市实际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使用节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嘴、净水机等用水产品,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建设改造,推广视同节水型器具,推广“生物+生态”污水处理技术。2025年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超过95%,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区政府)

(十)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

19.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明确各县区取水口监测计量年度目标和任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口以及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要实现在线计量,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分户控制”改造,城区实现抄表到户全覆盖。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计量监控工作;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到2025年实现取水计量全覆盖。(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督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

20.强化节水监督管理。根据《甘肃省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落实省市县三级用水计划按时分解下达,市县级水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和区域用水计划做好用水单位年度计划审批工作。年用水总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工业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已经发布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取水单位监控名录基础上,调整完善监控名录,持续加强计量监控,完善监管一张图。(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

21.依法治水管水。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水资源和水环境监管法规制度,建立水务与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超量用水、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等水事违法行为,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建立挂牌督办和通报制度。强化对涉水活动的引导和约束,积极协调各方涉水利益,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十一)优化市场机制建设

22.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将初始水权分配到县区,建立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农业用水管理制度,明确重点灌区的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分别制定县区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指标和行业用水指标,严格实行计划供水和定额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明晰农业初始水权,完成灌区、村组(农民用水户协会)和用水户的三级水权、水量分配。积极开展用水权交易,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用水权交易,推动非常规水源市场化交易,完善水权交易政策,健全交易规则,规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推进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实施水资源动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方向流动。(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23.推行水效标识建设。对节水潜力大、适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将节水产品认证纳入统一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强化节水产品检测,持续推进节水器具普及工作。落实国家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到2025年,基本落实坐便器、水嘴、淋浴器等生活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并逐步扩展到农业、工业和商用设备等领域。(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4.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鼓励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咨询、检测认证、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技术改造、运行管理,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对实施合同节水管理的项目予以支持,符合条件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可按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区政府)

25.推广节水产品认证及准入制度。强化节水产品检测,对列入国家节水产品目录的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验证管理。到2025年白银市所有城区内节水产品认证和准入率达到100%。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扩大政府采购清单中节水产品的类别。(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县区政府)

(十二)开源节流协调发展

26.争取增加取水指标。配合推动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积极跟踪黄河“87分水方案”最新进展,协调水利部、黄委会、省水利厅争取在下一步“87分水方案”调整时增加我市黄河干流取水指标,为今后发展留出更大空间。(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27.拓宽水利投资渠道。结合国家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及黑三峡开发提出更有利于我市的细化方案,为我市增加更多投资、享受更大红利。加快推进引洮二期会宁受水区配套、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配套工程建设进度,让源头活水通到“最后一公里”。(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8.节水促建提高效益。落实《白银市贯彻落实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相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研究,制定节水规划和方案,解决水盆子、毛细血管问题。围绕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智慧节水灌溉、水肥高效利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发生产,大力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提高节水产品供给能力。(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十三)大力开展节水宣传

29.聚焦节水宣传内容。加强水情教育、节水形势宣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鼓励县区开展节水展馆、成就展板等展陈设施建设。倡导“节水即减排”“节水即治污”等理念,传播节水和洁水观念。在法治文化建设、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中开设节水控水宣传专题、专栏。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节水应知应会读本》等,宣传水法规,解读节水政策,普及节水知识,提高公众对节约用水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积极推动节水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逐步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在幼儿园结合“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在中小学设立“节水大使”,建设节水型高校。(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

30.创新节水宣传形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主渠道和新媒体生力军作用,提高节水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在市县媒体推出节水网络专题,跟踪报道节水工作动态。构建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手机、数字电视等新媒体深度融合的节水宣传矩阵,形成线上、线下全景式立体化传播的“融媒体+节水”宣传模式,实现重大信息传播共振。围绕白银节水控水重点工作和重要行动,主动向行业媒体和主流媒体报送,宣传我市节水新成就、新技术、新产业及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闻媒介,投放通俗易懂、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节水宣传片、公益广告、海报和宣传品。(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融媒体中心、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

31.加强节水科普教育。充分发挥景电、兴电、靖会、刘川电灌等重点水利工程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节水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传承和弘扬黄河水文化,总结我市在节水领域的成就举措,积极争取项目经费支持,制作白银黄河流域节水控水电视专题片。围绕工矿企业园区、农业灌区、社会节水典型,制作反映节水成效微视频。针对不同类型用水主体和从事节水的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培训班、节水型高校建设培训班、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培训班等活动,提升用水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白银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节水重要事项和解决重要问题,根据白银市黄河地表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工作任务清单,定期部署、协调、督导各部门、各行业的节水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超载治理工作负总责,制定目标任务,确保节水控水落地见效。(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二)加强财政投入

在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市、县区财政将节约用水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节水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专项支持节水技术、节水产品的引进、示范与推广,政策扶持重点节水项目的实施,并利用公共财政资金推动节水宣传培训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的开展。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三)拓展融资渠道

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政府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政府投入、银行融资、企业自筹、个人及社会团体投资等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机制,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四)强化能力建设

开展基层组织能力建设,对各县区、乡镇、重点用水单位定期进行节水专项培训,提升各级政府部门、水行政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与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基层节水工作水平。设立节水技术指导服务中心,开展节水指导与服务工作,并积极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及社会组织合作,解决水资源节约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和谐友好的节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五)加强监督管理

实行行业、社会和媒体共同监督管理节水工作机制,对灌区、企业、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社会团体等用水主体用水情况实行全面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建立公开透明的公众监督机制,支持曝光浪费水资源、破坏供水节水设施等不良行为。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的行业制定监管计划,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到综合考评。建立节水行动督查机制,节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节水行动年度评估,分析、总结实施成效,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六)建立奖惩机制

推动设立节约用水基金,奖励节约用水先进;教育、工信、住建、水务和农业等部门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在资金、项目上对先进市县给予奖励;不断完善落实水价、税费体系,促进节水内生动力。评选授牌一批节水型学校、企业、公共机构和服务业单位。强化节水后进监管,建立突出问题整改清单,采取约谈、通报、曝光、处罚等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附件1:

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和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落实主体

1

完善总量强度双控体系

总量强度双控

全面建立和严格落实市、县(区)、重点用水户的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消减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逐步压减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政府

2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全过程监管和动态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建立节水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节水“三同时”制度。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3

严格考核 责任追究

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节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节水执法检查,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追究。将超载治理目标任务及节水约束性指标纳入县(区)政府政绩考核体系。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县区政府

4

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严控农业用水总量

落实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及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结合流域各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合理确定农业用水规模,科学论证新增引黄灌溉用水量和灌溉面积,严禁无序开荒。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

地下水超采地区禁止新增开采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已经开采的要加快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通过实施轮作休耕、推广高效节水技术、退减灌溉面积、水源置换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

5

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

景电、靖会、兴电等大型灌区以及工农渠、刘川、旱坪川电灌等重点中型灌区,通过提升水源工程、完善骨干渠系(管网)建设等措施,巩固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组织开展2024-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遴选工作,积极争取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加快甘肃中部生态移民供水工程等重点工程灌溉配套建设,开展灌区排水改造和灌区防洪安全防护工程及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灌区和泵站标准化建设,提升灌区现代化管理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和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落实主体

6

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农业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型灌区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分区域规模化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用水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深松蓄水、覆膜保墒、集雨补灌等旱作节水技术,打造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加快牧区水利建设,发展节水高效灌溉饲草基地。推广设施养殖、循环水养殖等水产养殖模式,推广尾水循环利用,推广节水型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各县区政府

7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稳步推进灌区供水成本核算和价格调整。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白银市黄河地表水超载治理、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紧密结合,以阶梯水价倒逼用水户筑牢节水意识,压减农业生产用水量。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

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农业水利工程,可由项目投资主体与用水户协商定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与运营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

8

加强工业节水减排

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创建节水型企业

制定工业增量用水节水准入制度,严格论证新增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低耗水高产出产业。加快工业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完善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建立取用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的管控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

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工业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水标杆园区,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火电、钢铁、化工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5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

9

严控高耗水行业用水量

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建立节水标杆激励机制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各县区政府

开展企业节水监督检查,对于国家明确淘汰的落后产能和化解的过剩产能,依法依规责令企业限制或停止取用水,限期整改。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新增用水,加大工业水循环使用力度,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94%左右。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各县区政府

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和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落实主体

10

落实城镇节水降损

全面推进城市节水达标工作

以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设定城市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人口发展规模、城市空间结构,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优化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人口均衡发展、城市集约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协调。积极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内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居民小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城市节水改造和落实节水管理措施。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 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

各县区政府

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区周边面山绿化、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建设完善再生水供水管线到城市主要道路,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加强雨洪水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雨水资源利用水平。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  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市水务局

各县区政府

11

不断降低

供水管网

漏损

完善公共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增加监控设备和计量设施的投入和建设,提高管网压力控制能力。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 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

实施管网改造、分区计量、压力调控、智能化建设等工程,持续推进重点城市(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9%以内。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 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

12

强化服务业节水建设

加快推进服务业节水管理

在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节水型机关建设,限期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的用水器具。到2025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机关;大力推进市直部门节水型机关创建,2025年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落实《黄河流域高校节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用水情况核查,建立高校用水数据库,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全面建成节水型高校;实现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0%以上,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对高耗水服务业实行超定额累计加价制,洗浴、洗车、宾馆等行业全面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限制使用地下水,强制安装节水器具设备。2025年,全市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完成计量改造。

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建筑必须同时设计、施工、投产节水设施,全面推行使用节水器具,限期更换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建筑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

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

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和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落实主体

13

开展生态景观节水

坚持以水定绿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水土保持。干旱半干旱地区以雨养、节水为导向,以恢复灌草植被为主,推广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模式,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统筹安排公益林灌溉用水。城镇绿化要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水资源禀赋科学选择植物,缺水地区宜选用耐旱型植物。合理配置绿化用水,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雨水、矿井水,推广节水灌溉。

市林草局、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各县区政府

14

严控景观用水

严禁脱离实际建设人工湖、人造水景观,限制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严控新建亲水公园。缺水地区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禁止使用地下水、限制使用自来水。在不引起地下水污染、地下水超采、生态和地质环境问题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可更新的浅层地下水用于生态用水。

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林草局

各县区政府

15

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

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推动再生水、矿井水、雨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在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非常规水的利用,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积极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  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政府

推进再生水、微咸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国土绿化、生态补水等,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新建城区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及河道生态补水需要,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或分布式污水收集再生设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推广再生水“冬储夏用”,依托自然河湖水系科学规划建设中水库;凡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医院建筑除外)应建设再生水设施,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各县区政府

16

加快“双超”治理进程

加速推进地表水超载治理

通过新建1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等综合措施,合理压减农业灌溉耗水量。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通过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置换新鲜水资源。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根据《白银市黄河流域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消减计划,加快推进超载区治理进程,2025年完成超载治理工作任务。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各县区政府

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和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落实主体

17

加快“双超”治理进程

加快地下水超采治理

全面分析超采区地下水位下降成因,针对性制定超采治理方案。通过发展以管灌、滴灌、喷管为主的高效节水农业、调整种植结构、轮作休耕、实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在超采区地表水覆盖区域按照井灌区供水水价不低于提灌区供水价格进行供水,倒逼井灌区用水逐步压减。结合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建设进度开展水源置换。到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压减水量272万立方米。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政府

18

深化科技创新引领

促进节水技术研发和转化推广

支持开展以节水为核心的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智能监测、雨水集蓄利用与配套、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推进智慧节水,强化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节水业务中的应用研究。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重点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工作,推广一批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应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等符合白银市实际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使用节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嘴、净水机等用水产品,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建设改造,推广视同节水型器具,推广“生物+生态”污水处理技术。2025年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超过95%,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19

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

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明确各县区取水口监测计量年度具体目标和任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口以及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要实现在线计量,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分户控制”改造,城区实现抄表到户全覆盖。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计量监控工作;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到2025年实现取水计量全覆盖。

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督局、市统计局

各县区政府

20

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落实省市县三级用水计划按时分解下达,市县级水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和区域用水计划做好用水单位年度计划审批工作。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年用水总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工业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统计局

各县区政府

在已经发布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取水单位监控名录基础上,调整完善监控名录,持续加强计量监控,完善监管一张图。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各县区政府

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和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落实主体

21

依法治水管水

严格执行水资源和水环境监管法规制度,建立水务与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超量用水、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等水事违法行为,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建立挂牌督办和通报制度。强化对涉水活动的引导和约束,积极协调各方涉水利益,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市水务局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政府

22

优化市场机制创新

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

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各县区、重点工业企业、重点灌区的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积极开展用水权交易,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用水权交易,推动非常规水源市场化交易,完善水权交易政策,健全交易规则,规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推进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实施水资源动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方向流动。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政府

23

推行水效标识建设

对节水潜力大、适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将节水产品认证纳入统一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强化节水产品检测,持续推进节水器具普及工作。落实国家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到2025年,基本落实坐便器、水嘴、淋浴器等生活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并逐步扩展到农业、工业和商用设备等领域。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

24

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鼓励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咨询、检测认证、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技术改造、运行管理,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对实施合同节水管理的项目予以支持,符合条件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可按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25

推广节水产品认证及准入制度

强化节水产品检测,对列入国家节水产品目录的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验证管理。到2025年白银市所有城区内节水产品认证和准入率达到100%。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扩大政府采购清单中节水产品的类别。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26

开源节流协调发展

争取增加取水指标

配合推动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积极跟踪黄河“87分水方案”最新进展,协调水利部、黄委会、省水利厅争取在下一步“87分水方案”调整时增加我市黄河干流取水指标,为今后发展留出更大空间。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

27

拓宽水利投资渠道

结合国家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及黑三峡开发提出更有利于我市的细化方案,为我市增加更多投资、享受更大红利。加快推进引洮二期会宁受水区配套、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配套工程建设进度,让源头活水通到“最后一公里”。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和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落实主体

28

开源节流协调发展

节水促建提高效益

落实《白银市贯彻落实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相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研究,制定节水规划和方案,解决水盆子、毛细血管问题。围绕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智慧节水灌溉、水肥高效利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发生产,大力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提高节水产品供给能力。

市水务局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政府

29

大力开展节水宣传

聚焦节水宣传内容

加强水情教育、节水形势宣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鼓励县区开展节水展馆、成就展板等展陈设施建设。倡导“节水即减排”“节水即治污”等理念,传播节水和洁水观念。在法治文化建设、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中开设节水控水宣传专题、专栏。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节水应知应会读本》等,宣传水法规,解读节水政策,普及节水知识,提高公众对节约用水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市教育局、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积极推动节水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逐步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在幼儿园结合“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在中小学设立“节水大使”,建设节水型高校。

市教育局、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30

创新节水宣传形式

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在市县媒体推出节水网络专题,跟踪报道节水工作动态。构建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手机、数字电视等新媒体深度融合的节水宣传矩阵,形成线上、线下全景式立体化传播的“融媒体+节水”宣传模式,实现重大信息传播共振。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融媒体中心、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围绕白银节水控水重点工作和重要行动,主动向行业媒体和主流媒体报送,宣传我市节水新成就、新技术、新产业及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闻媒介,投放通俗易懂、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节水宣传片、公益广告、海报和宣传品。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融媒体中心、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31

加强节水科普教育

充分发挥景电、兴电、靖会、刘川电灌等重点水利工程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节水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传承和弘扬黄河水文化,总结我市在节水领域的成就举措,积极争取项目经费支持,制作白银黄河流域节水控水电视专题片。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围绕工矿企业园区、农业灌区、社会节水典型,制作反映节水成效微视频。针对不同类型用水主体和从事节水的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培训班、节水型高校建设培训班、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培训班等活动,提升用水管理水平。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

各县区政府

附件2:白银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2025年)主要指标表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2020

2023

2024

2025

指标属性

总量强度双控

(1)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亿立方米)

10.79

11.61 

11.61

11.61

约束性

(2)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率①(m3/万元;%)

183.5 

6.8 

7.2 

约束性

(3)地下水超采区面积治理率②(%)

55

68.5

73

77.5

约束性

(4)工业用水计量率(%)

80

95

98

100

预期性

(5)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70

85

90

100

预期性

(6)城市生活用水计量率(%)

100

100

100

100

预期性

(7)乡镇生活用水计量率③(%)

100

100

100

100

预期性

行业节水增效

(8)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92

93

93.5

94

预期性

(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率①(m3/万元;%)

40

1.8

2.2

2.7

约束性

(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9

0.605 

0.61

0.615

约束性

(11)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重(%)

31.32

40

50 

60 

预期性

(12)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

10

9.5

9

9

预期性

(13)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④(%)

85

90

95

100

预期性

(14)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率(%)

20

100

100

100

约束性

(15)节水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建成率(%)

10

20

35

50

预期性

(16)节水型单位(省直和市直机关、职业院校)建成率(%)

20

50

50

50

预期性

(17)节水型社区(大型居民社区)建成率(%)

8

10

15

20

预期性

(18)节水型灌区(中型以上灌区)建成率(%)

10

25

50

70

预期性

重点地区节水开源

(19)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90

92

95

95

约束性

(20)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⑤(%)

15

20

40

40

预期性

(21)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10

15

20

25

约束性

(22)雨水收集利用量(万立方米)

500

550

600

600

预期性

市场机制创新

(23)农业水价改革县(市、区)覆盖率(%)

50

80

100

100

预期性

(24)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超计划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范围

白银城区

全市范围

全市范围

全市范围

预期性

(25)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⑥(%)

80

90

95

95

预期性

(26)水效标识产品监管范围

坐便器

水嘴淋浴器

洗衣机

净水机

洗衣机

净水机

预期性

注:①2020年万元 GDP用水量183.5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0m3/万元,规划水平年数据为下降率;②地下水超采区面积治理率指累计治理面积占现状年超采面积的比重;③指镇区范围以及实现集中供水的农村范围;④公共建筑等场所中节水型器具占在用用水器具的比值(按抽检计算);⑤指镇区范围,不包括农村;⑥抽检生活用水器具的个数占生活用水器具总数的比值。生活用水器具市场一般指家具或建材市场,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器具占比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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