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持续打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 激活发展动能】

教育与监管结合 褒扬与惩戒并举

景泰县持续打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


近年来,景泰县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建设宣传,引导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多举措推进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修复等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开展守信宣传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注重法律法规宣讲,围绕各行业广泛开展守信宣传教育。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警示相关企业和行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持续提升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



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活动。组织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经营主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目前,景泰县共有放心消费企业114家。



抓好年报公示工作。把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列为年度首项重点工作,巩固已有成效,强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公示即监管”意识,把督促指导经营主体依法按时年报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和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积极推进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深入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制定发起或参与的联合抽查计划,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及联合抽查事项,推进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2024年第一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0次。

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共享工作。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标准规范,全面梳理市场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完成数据录入任务。截至目前,共录入各类监管行为信息71条。

实施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继续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对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经营主体,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

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制度。将信用修复作为各领域黑名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双送达、双告知”要求、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探索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今年以来,共有21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准予信用修复。

下一步,景泰县将持续以弘扬诚信文化、宣传诚信理念、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常态化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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