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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经国务院批复实施

《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经国务院批复实施

2035年甘肃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3.53万公顷


近日,《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经国务院批复实施。《规划》明确,到2035年,甘肃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3.53万公顷。

《规划》提出,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总体目标是,到2035年,全面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基本建成安全、绿色、开放、协调、宜居、智慧和富有竞争力的美丽国土,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为此,全省将巩固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甘肃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3.53万公顷(77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425.20万公顷(6378万亩),主要分布在陇东陇中黄土高原丘陵区的定西市、庆阳市、天水市、白银市,陇南山地丘陵区,河西绿洲区的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等重点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2.5万平方千米。到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

结合甘肃省国土空间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推动形成甘肃省“一带一廊、一核两个区域中心”的城镇开发格局,“一带”即丝绸之路甘肃段城镇综合发展带;“一廊”即西部陆海新通道南向开放发展廊道。“一核”即建设以兰州和兰州新区为中心、以兰州—白银一体化为重点,辐射带动定西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的1小时核心经济圈;“两个区域中心”即建设酒泉市、天水市两个区域中心城市,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规划》提出,全省要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到2025年,甘肃省建成高标准农田183.33万公顷(2750万亩),完成1.33万公顷(20万亩)盐碱耕地治理和改良。到2035年,基本实现具备治理和改良条件的轻中度盐碱化耕地治理全覆盖,达到有盐无害、适种抗盐目标。全面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行分类分级分区管控。整合优化布局2个国家公园、49个自然保护区、112个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为991.99万公顷(14879.85万亩)。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达到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区域性水资源超载状况全面缓解;山川秀美、河湖健康、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保护格局基本形成;现代水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以内;水土保持率不低于65.14%,水域空间保有量保持在601.16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5%,湿地保护率达到52.73%。

《规划》同时提出,到2035年,甘肃省要形成300万—500万人的Ⅰ型大城市1个,100万—300万人的Ⅱ型大城市1个,50万—100万人的中等城市5个,20万—50万人的Ⅰ型小城市13个,20万人以下的Ⅱ型小城市61个。构建“九河连通、四横一纵”的全域水网主骨架,提升甘肃省供水保障能力。其中“九河”为疏勒河、黑河、石羊河、黄河干流、大通河、洮河、渭河、泾河和白龙江,“四横”为引大入秦、引洮供水、白龙江引水和沿黄引提水供水带,“一纵”为引大入秦延伸增效工程。打造三条交通主廊道,即“丝绸之路”交通主廊道、“西部陆海新通道”交通主廊道、“宁甘青”(银川—兰州—西宁)交通主廊道。到2035年,甘肃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4.8万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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