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212/2022-168394 生成日期: 2022-04-28
文       号: 关键字: 测绘,资质,单位,申请,审查
所属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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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资规发〔2022〕1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牢固树立“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工作理念,加强我省测绘资质管理和监督,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维护测绘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省测绘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测绘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部门职责

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审批机关)负责全省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外的其他甲、乙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批和管理。

省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审查部门)作为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申请材料的技术性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专家评议。审查部门实地开展核查期间,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配合做好协查工作。

二、 资质办理

(一)初次申请测绘资质

1.受理和审查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需按照测绘资质申请条件及分类分级标准要求,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http://zz.ch.mnr.gov.cn/,以下简称测绘资质系统)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审批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同步批转审查部门开展技术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技术性审查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确需实地核查的,可延长至十个工作日。技术审查结束,审查部门应签署审查意见移交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事项主要信息在厅网站公开,对未通过审查的告知申请单位,结束受理。

审查部门要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法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技术装备发票等材料,能够通过人社、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官方渠道对其真实性进行核验的,均应进行核验并对核验过程留痕。必要时要核验申请材料原件或向有关单位书面核实。

2.审批和决定

审批机关依据技术性审查、信息公开以及内部会审结果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信用信息上网公开;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测绘资质的升级、增加专业类别、资质延续

测绘资质的升级、增加专业类别、延续参照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程序办理。

测绘单位在测绘行业信用惩戒期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专业类别。

三、日常资质维护

(一)资质基本信息变更

测绘单位变更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通过测绘资质系统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经审批机关审查合规后予以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单位在领用新测绘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二)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变更

测绘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后,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需变更的,应当在三十日内通过测绘资质系统申请更新有关信息。经审查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审批机关批准,确保符合其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条件。

(三)测绘资质注销

测绘单位申请注销测绘资质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测绘项目、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的书面承诺,报送审批机关办理。申请注销的单位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测绘单位破产、解散等原因无法正常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及时办理测绘资质注销。

(四)测绘单位转制或者分立

测绘单位转制或者分立的,以新单位名义按照初次申请的方式重新申请测绘资质,并同步办理原单位测绘资质注销手续。

(五)测绘项目清单报送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在测绘资质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

(六)资质证书遗失的处理

测绘资质证书遗失后申请补领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补领证书申请书等材料到审批机关办理补领手续。

四、监督管理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给予警告,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将不予受理。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依法对辖区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条件的符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至符合条件的,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并停止相应测绘资质所涉及的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应当对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测绘单位或在辖区从事测绘业务的测绘单位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将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3月31日

来源: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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