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72A/2024-167742 生成日期: 2024-04-29
文       号: 关键字: 养老,服务,机构,市场,当事人
所属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2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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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民政局、工商局:


为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营造公平、规范、诚信、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维护老年人、家属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民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做好示范文本的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性。各地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性。《示范文本》是依据我国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养老机构管理、非法集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其内容反映了在养老机构服务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推行和执行《示范文本》,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示范文本》宣传工作作为加强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养老服务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服务窗口、抖音、两微一端、广播电台等途径公开示范文本,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和推动,使当事人了解和掌握养老机构服务中的有关法律知识,以及签订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引导养老机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依法签订服务协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可以通过查阅、复制服务协议,或者询问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等方式,核实服务协议内容,了解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的,民政部门要约谈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并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同时,督促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合同,主动防范消除养老机构风险隐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通知有效期5年,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甘肃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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