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耕地保护(三)】——​依托区位优势 探索水田发展新路子(靖远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22-05-24 10:36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编者按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对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进行“三位一体”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我们将在甘肃自然资源“两微一端”推出“耕地保护”专题,系统报道全省耕地保护工作,重点推送基层立足当地实际,在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占补平衡”、推行田长制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和典型案例,交流各地工作经验。敬请关注。(厅办公室)


依托区位优势 探索水田发展新路子

靖远县自然资源局   


靖远县地处甘肃省中东部,现辖18个乡镇,全县总面积5598.2平方公里,黄河流经县域9个乡镇154公里。全县耕地面积205.62万亩,其中水浇地面积67.84万亩,水田面积2.79万亩,占全省水田面积的44.8%。水浇地、水田灌溉主要为靖会、兴堡川、刘川、双永等电力提灌工程引黄河水灌溉和黄河自流灌溉。
近年来,靖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依托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发展水田新思路,确保了水田面积稳中有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管理,确保水田一亩不少。县委、县政府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每年与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水田按永久基本农田对待,实行特殊保护,位置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村组,对非省列以上重点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选址一律不许占用水田。

二、强整治,新增水田一亩不假。针对全县水田后备资源较少的现状,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专班,抽调专人,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多次对全县沿黄乡镇涉及的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充分进行论证,围绕灌溉水源做文章,充分征求水田开发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一条重要原则贯穿土地整治全过程,将盐渍化土地重点纳入水田开发区域进行整治。实施了靖远县北湾镇盐渍化土地整治项目,新增水田面积514亩。通过实施水田开发区域项目,不但全面落实了“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解决了建设项目占用水田的问题,而且有效改善了当地耕作条件,土地产出率得到了较大提升,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三、严执法,乱占耕地一亩不让。县政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基本农田“非粮化”。积极发挥各乡镇属地管理作用,多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落细。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切实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2021年,全县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8宗,涉及耕地131.19亩,拆除(没收)违法建筑物6006平方米,罚款182.2817万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3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信息转载自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